关于2018-2019学年辅导员助理选聘工作的通知
各系、部学生工作办公室:
为进一步加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与管理工作,拓宽学生工作的新思路,切实做好大学生的思想教育和日常管理工作,增强学生“自我教育、自我管理、自我服务”的意识,推动学生成长成才,促进学院科学发展,结合学生工作实际需要,现决定在高年级学生党员、学生干部和优秀学生中选聘2018-2019学年2018级新生辅导员助理,每新生班级选配1人。
(一) 辅导员助理选聘条件
1.辅导员助理从既有群众基础又有工作能力的高年级学生党员、学生干部和优秀学生中选聘;
2.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道德修养,有较强的集体主义观念和奉献精神;热爱学生辅导员助理工作,具有优良的工作作风和创新精神;
3.有较强的独立工作能力,较好的语言表达、文字处理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;
4.学习成绩优秀。
(二) 辅导员助理的选聘程序
1.选拔:符合条件的高年级学生党员、学生干部或优秀学生自愿到所在系、部学生工作办公室报名,并按要求填写《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辅导员助理报名表》,各系、部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组织选拔审核,确定人选,并于2018年9月4日前将《2018-2019学年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辅导员助理选聘汇总表》(附件2)盖章送至12号楼303办公室,电子版发至邮箱872351511@qq.com。
2.公示与聘任:学生工作处统一进行公示与发文聘任。辅导员助理聘期为一学年。一学年间,原则上不再变动辅导员助理岗位,如有特殊情况需要调整辅导员助理岗位的,需及时报学生工作处,经审核批准后进行调整。
3.管理与考核:各系、部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辅导员助理的日常管理,辅导员助理接受辅导员老师的指导;辅导员助理考核由学生工作处和各系、部学生工作办公室共同组织实施。
4.辅导员助理的待遇:学院设立辅导员助理岗位补贴,从学生勤工助学经费中支出发放,对考核优秀和合格者,辅导员助理津贴为每月100元,每学年按8个月发放;对考核不合格者,酌情发放。
联系人:姚媛,联系电话:0518-80689786。
附件1:《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辅导员助理报名表》
附件2:《2018-2019学年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辅导员助理选聘汇总表》
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学生工作处
2018年9月2日
南医大康学〔2018〕37 号 关于2018-2019学年辅导员助理选聘的通知.doc