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毕业生本人提出申请的基础上,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公共卫生学部根据《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实施细则(2025年修订稿)》有关规定,对往届毕业生及往届生学士学位拟授予情况进行审核,并形成文字材料,于2025年9月16日提交公共卫生学部学士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讨论,委员7人到会(共7人,达到委员总人数的2/3,符合学士学位会召开条件),经各位委员无记名投票表决,结果如下:
经过公共卫生学部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对往届毕业生进行审议,决定学士学位拟补授予2人,现将学士学位拟补授予名单进行公示。
公示期9月16日——9月20日。
如对公示名单有异议,请于2025年9月20日前与公共卫生学部学士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办公室联系。
电话:0518-83083543,15298603458
地点:1号楼509办公室。
公共卫生学部
学士学位评定分委员会
2025年9月16日
具体名单见附表:
公卫-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本科毕业生申请学位情况汇总表.xlsx